上海市闵行区委常委、副区长汪向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廉洁上海20241111 17:57
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市闵行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副区长汪向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向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组织观念淡薄,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在交通方面为本人谋求特殊待遇,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帮助亲属低价购房;违反生活纪律;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汪向阳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汪向阳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廉洁上海20250320 17:58
2025年6月1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汪向阳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汪向阳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4年,被告人汪向阳利用担任上海市闵行区新虹社区(街道)办事处主任,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闵行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闵行区副区长,闵行区推进九星市场转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海市治理虹桥机场航空噪声联合工作组闵行协调组副组长,闵行区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及相关单位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接市政工程项目及其他事项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海和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汪建国等单位或个人以感谢费、礼金、红包等名义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959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汪向阳的行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汪向阳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辩护人主要就量刑情节发表了意见。 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公众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上海一中法院20250610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