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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万堂受贿案一审宣判!

独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白万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独山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黔南州纪委监委20250509 14:52


2025年8月26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独山县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白万堂受贿罪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白万堂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罪所得赃款93.7万元,依法予以没收、追缴,上缴国库。

2012年至2021年,被告人白万堂在担任独山县林业局营林技术推广站工作员、独山县林业稽查大队林政科科长、林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岑某文、孟某宽、翁某松、钱某霏、严某在项目承揽、工程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的财物、干股共计人民币93.7万元。

独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白万堂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3万余元,数额巨大,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白万堂归案后如实供述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经过,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结合被告人白万堂认罪悔罪态度好、退缴部分赃款,遂作出上述判决。

为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的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决定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镇(街道)、各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独山县法院2025082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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