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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江永县上江圩镇中学校长何春红、副校长何永雄等人违规吃喝的问题。2025年5月17日,上江圩镇中学组织学校教师前往某家庭农场开展工会团建活动。活动期间,何春红、何永雄与部分教师违规饮酒,工会主席陈杰作为工会团建活动负责人,未对违规饮酒行为予以制止,导致该问题多次引发网络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5年7月,何春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校长、党支部书记职务;何永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杰受到警告处分;其他违规参与饮酒的教师均受到相应组织处理。

2.江永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原负责人唐少平、原党支部书记欧阳开旗借党建活动违规组织旅游的问题。2023年10月,唐少平、欧阳开旗组织全体党员在花垣县十八洞村、芷江县开展主题党日期间,违规在5A景区凤凰古城景区住宿,借机旅游。2025年3月,唐少平、欧阳开旗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永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王东清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2021年2月至2023年1月,王东清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烟酒礼品。2025年4月,王东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党员干部违规吃喝、违规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尤其是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个别党员干部违规饮酒,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强决心认识不清,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毫无敬畏之心,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对这类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严查快处、公开通报,绝不姑息。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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